用户服务协议

更新日期:2026年8月9日 · 生效日期:2026年8月9日

请您在使用本服务前完整阅读并理解本协议全部内容,特别是第四条「人工智能生成合成内容标识」中关于标识方法、样式以及 您在对外发布传播时应当承担的标识义务与使用责任的约定。 您注册账号或使用本服务,即表示您已阅读、理解并同意本协议。

第一条 协议主体与服务说明

1.1 本协议由您与 深圳市阳天视科技有限公司(下称"我们")就您使用 AI电商自动化工作台(域名 znaigc.cn,下称"本服务")所订立。

1.2 本服务是面向电商经营场景的辅助工具,主要功能包括:公开商品页面与内容的采集汇总、 评价信息的归类分析、以及调用第三方人工智能大模型生成图片、视频等内容(下称"生成合成内容")。

1.3 本服务的图片、视频生成能力由已在国内完成备案的第三方大模型服务(如阿里云百炼、 火山方舟等)提供算力支持,我们通过接口调用,不进行模型训练。 您提交的提示词与参考图片将传输至上述第三方以完成生成,详见隐私政策。

1.4 本站不开展在线交易、不提供在线支付充值功能,不设论坛、社区及用户内容公开发布板块。

第二条 账号与使用规范

2.1 您需以手机号或邮箱注册账号。您应保证注册信息真实、准确,并自行保管账号密码; 账号下的一切操作视为您本人行为。

2.2 您承诺不利用本服务从事下列行为:

2.3 您对自己输入的提示词、上传的参考素材拥有合法权利或已获得授权。 因您提供的素材侵犯第三方权利导致的纠纷,由您自行承担责任。

第三条 电商平台规则的额外遵守义务

3.1 您使用本服务产出的图片、视频用于电商平台商品展示时,还应遵守相应平台的规则与 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》《反不正当竞争法》等规定,不得含有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内容, 不得使用绝对化用语。

3.2 生成内容仅为视觉呈现,不构成对商品实际参数、性能、认证资质的承诺。 商品页面所载参数与宣称应由您核实其真实性,并对由此产生的责任负责。

第四条 人工智能生成合成内容标识(重要)

依据《人工智能生成合成内容标识办法》与强制性国家标准 GB 45438-2025 《网络安全技术 人工智能生成合成内容标识方法》,就本服务生成内容的标识事宜特别约定如下, 请您仔细阅读并理解。

4.1 我们添加的隐式标识(方法与样式)

您通过本服务下载、导出成品文件时,我们会在文件元数据中添加隐式标识。 该标识不可被直接感知,不改变画面内容,也不改变图像像素数据,具体为:

请注意:文件元数据可能在部分平台转存、二次编辑或压缩过程中被剥离, 此种情形不影响本条约定的您的标识义务。

4.2 我们默认不添加显式标识

考虑到成品主要用于商品图等商业设计用途,画面上叠加提示文字会影响使用, 我们默认向您提供不含显式标识(即画面上不添加"AI生成"等可感知提示)的成品。 您下载成品的行为,即视为您依据《人工智能生成合成内容标识办法》第九条主动申请获取不含显式标识的生成合成内容。

依据该条规定,我们将留存提供对象信息等相关日志不少于六个月, 留存范围包括您的账号、导出时间、内容编号、客户端 IP 等,仅用于依法配合监管核验。

4.3 您的标识义务与使用责任

您理解并承诺:使用网络信息内容传播服务(含各电商平台、社交媒体、短视频平台等) 发布本服务生成的内容时,您应当主动声明该内容为人工智能生成合成内容, 并使用相应平台提供的标识功能进行标识。这是《人工智能生成合成内容标识办法》第十条对内容发布者的直接要求, 该义务由您独立承担,不因我们未添加显式标识而免除或转移。

您还承诺不实施下列行为:

因您未依法声明、未添加标识,或实施上述禁止行为而引发的行政责任、 民事索赔及其他不利后果,由您自行承担;造成我们损失的,您应予赔偿。

第五条 积分与计量

5.1 本服务采用积分计量算力消耗。采集、归类、生成等操作按公示规则扣减积分, 单价由服务端统一确定。

5.2 当前本站不提供在线支付充值功能,积分通过线下兑换码方式入账。

5.3 因第三方模型服务异常导致生成失败的,相应积分将自动退回; 已成功产出的内容不予退回积分。

第六条 知识产权

6.1 本服务的软件、界面、文档等知识产权归我们所有。

6.2 在您合法使用本服务且不侵犯第三方权利的前提下, 我们不对您使用生成内容主张权利。您应自行评估生成内容的可用性与权利状况—— 现行法律对人工智能生成内容的权利归属仍存在不确定性,我们不保证生成内容可获得著作权保护,也不保证其不与他人在先权利相似。

第七条 服务变更、中断与免责

7.1 本服务依赖第三方大模型接口,可能因第三方调整、网络故障、政策变化等原因 出现中断、能力变更或模型下线。我们将尽力提前告知,但不承担由此造成的间接损失。

7.2 生成内容由算法产出,可能存在与事实不符、细节失真、比例错误等情况。您应在使用前自行审核,我们不对生成内容的准确性、适用性作出保证。

7.3 您严重违反本协议或法律法规的,我们可暂停或终止向您提供服务, 并依法向有权机关报告。

第八条 协议变更与适用法律

8.1 我们可根据法律法规与业务调整修订本协议,并在本页公示更新日期。 修订后您继续使用本服务,视为接受修订内容。

8.2 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。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; 协商不成的,提交我们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。

第九条 联系我们

运营主体:深圳市阳天视科技有限公司

联系邮箱:331353916@qq.com

联系电话:18664551184